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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说明:按照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,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?

山东税务
2024-08-28


近日,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),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。按照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,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?一起来看看👇



  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》(2022年第14号)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,区分以下情形确定:

  

  (一)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,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,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;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,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。

  

  (二)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,存量留抵税额为零。

  

  举例说明: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,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,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,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;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,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。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,存量留抵税额为0。

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
编发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
责编:桑   军编审:刘后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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